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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须知

  • 分类:医疗服务
  • 发布时间:2023-05-17 19: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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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您好!

感谢您对团风县总医院的信任,热忱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使您方便、顺利、安全就诊,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门诊所有科室均可在团风县总医院微信官方预约挂号,同时开放现场挂号。

二、专家门诊时间请参阅微信公众号查询或院内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专家门诊一览表,微信公众号可查看专家排班及专家信息。

三、就诊前请先在一楼挂号;危重患者和非工作时间应前往急诊(紧急救援中心)优先就诊。

四、 挂号或取号后请到相关科室按叫号顺序有序地就诊;门诊缴费可选择手机扫码缴费、自助挂号机缴费、门诊1楼A区人工窗口缴费;夜间急诊,请在门诊1楼E区夜间急诊收费处交费。

五、诊室内要求一医一患,为减少现场人员聚集,建议仅由1位家人陪同就诊。所有患者及陪同人员请规范佩戴口罩。

六、同时就诊两个科或转科患者,须重新挂号。

七、中西药取药在门诊一楼中、西药房取药。

八、就诊患者请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服从服务人员管理,不要大声喧哗、打闹,注意保持诊室内肃静;讲究公共卫生,请勿随地吐痰及大小便,请勿在公共场所吸烟及乱丢果皮纸屑。

九、请您在就诊过程中保管好您的财物,防止丢失,钱、票及药品请当面点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您就诊中若有问题或意见可向当事科室负责人反映。

十、您在就医时,如有人介绍您到院外就诊或药物推销,请提高警惕,善意拒绝,不要轻信“医托”的花言巧语,以防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1.有以下任一项者,请至发热门诊就诊。

(1)三天内发热,体温≥37.3℃;

(2)不发热,有乏力伴呼吸症状,且血常规和CT双肺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特征。

2.患者就医时请如实告知相关病史和接触史,可携带近期胸部CT、血常规、核酸及抗体检查结果,以便医务人员完成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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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团风县总医院:0713-6012590(团风镇广场路14号)
团风县人民医院:0713-6159665(团风镇广场路15号)
团风县妇幼保健院:
17771305999(团风镇广场路15号)
团风县中医医院:
0713-6153985(团风镇园中路)
团风县精神病医院:
0713-6011052(团风县淋山河镇龙岗街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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