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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分类:医院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7-0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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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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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依据《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湖北省卫健委《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持续提高群众就医感受,切实减轻患者交纳预交金负担。结合我院实际状况,将依据疾病类别收取相应的住院预交金。现公示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管理

1.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门诊预交金的清退。

2.依规保留以下特殊情形: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其他必备情形。

二、住院预交金标准

1.公示病种及额度:结合近三年各病种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按“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2.公示病种按疾病种类不同收取相关费用。

3.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仍施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4.对于诊断不明确的患者,可先按相似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额度。

、住院预交金交纳流程

1. 住院预交金指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按本院规定预先交纳的医疗费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 患者入院时,医师需根据其身份(医保或自费),参照住院预交金额度表,在住院证上明确填写预交金收取金额。  

3. 对无法确定医保身份或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4. 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性或分次收取,总额不得超过公示的预交金额度。  

5. 本公示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并将根据政策动态调整。

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团风县总医院

2025年6月30日 

 

 

常见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参考标准(单位:元)

序号

疾病种类

预收金额

1

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1800

2

下泌尿道结石

2700

3

2型糖尿病

1800

4

慢性肾脏疾病,5期

2200

5

为肿瘤化学治疗疗程

1200

6

胃恶性肿瘤

6600

7

支气管和肺恶性肿瘤

3400

8

脑梗死

5900

9

胃和十二指肠息肉

1900

10

结肠息肉

2000

11

不稳定性心绞痛

4900

12

左心室衰竭

2400

13

肺结核,仅经痰培养所证实

2000

14

其他和原因不明的发热

1400

15

老年性白内障,莫尔加尼型

2300

16

慢性鼻窦炎

3000

17

大脑半球的脑内出血,皮质的

5000

18

下肢静脉曲张

3000

19

单侧或未特指的腹股沟疝,不伴有梗阻或坏疽

2700

20

痔疮与肛周静脉血栓形成

3000

21

胆管结石伴有胆囊炎

3300

22

甲状腺良性肿瘤

5200

23

未特指的异常的子宫和阴道出血

1500

24

单胎顺产

2000

25

未特指的支气管肺炎

1400

26

精神分裂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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